根据货物运单的保价条款系限制责任条款,属于免责条款范畴,在提供条款一方履行告知义务后合法有效,但如提供条款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,则条款无效。如若物流公司运输过程中,货物一直处于其控制下,其无证据证明丢失系因运输中的合理风险、货物本身性质或不可抗力所致。同时,因物流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,未对保价贵重物品采取相应防护措施,也无法说明丢失原因,存在过失。则物流公司无权援引保价条款免除自身责任,对丢失物品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。